关于推荐我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二届理事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统战部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量:273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西北师范大学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分别于20089月成立,经学校党委同意,两个联谊会将于近期进行换届,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及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发扬民主,举荐人才,做好推荐理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欧美同学会和留学人员、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留学人员、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加强欧美同学会、知联会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把我校广大留学人员、党外知识分子紧密团结在学校党委周围,发扬爱国报国优良传统,发挥独特资源优势,凝心聚力,服务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认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拥护本会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651031日以后出生),个别情况因特殊需要,提名人选年龄可适当放宽,注重选配5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

(六)其他条件:

推荐的欧美同学会(留联会)理事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有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学习经历,并获得学位;或者在海外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学习、进修、访学不少于一年;或者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

推荐的知联会理事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教学、科研、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突出成绩,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未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

三、工作要求

1.了解队伍状况。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在推荐理事人选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归国留学人员和党外知识分子信息库,全面掌握人员总体情况。

2.提出推荐人选。理事由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推荐产生,要综合考虑人选的政治表现、社会影响、留学国别等因素,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做好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审核工作。

3.报送材料。请于916日前将推荐理事汇总表、理事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行政1号楼332室,电子版发送至nwnutzb@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6537971673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推荐理事名额分配表

2.西北师范大学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推荐理事汇总表

3.西北师范大学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推荐理事汇总表

4.西北师范大学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理事登记表

5.西北师范大学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登记表

                                       党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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